【团体标准】关于联合编制《养老机构室内环境空气净化适老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2024-12-3026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机构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尤其是健康呼吸的环境,对于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的呼吸健康,提升养老机构室内环境空气品质,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联合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决定,根据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健康管理协会、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联合编制发布的《品牌养老机构室内环境健康空气管理规范》(T/CCBD 30-2024)团体标准开展《养老机构室内环境空气净化适老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编制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联合编制推荐目录旨在筛选出一批高质量、安全可靠、适合养老机构室内环境使用的空气净化产品,为养老机构在选择空气净化设备时提供科学、权威的参考依据,从而推动养老机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助力老年群体健康呼吸,安心养老。
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室内环境空气净化产品生产企业,其产品适用于养老机构室内环境空气净化的,均可参与本推荐目录的申报。
(一)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报告和认证证书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养老机构室内环境健康空气管理规范》标准规定的净化效率、噪音、有害物质释放量等关键指标。
(二)产品在外观设计、功能上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使用特点和需求,如安全可靠、操作简便、性能符合标准要求等。
(三)企业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养老机构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产品详细介绍资料,包括产品功能、技术参数、使用说明书、外观设计图等。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维修保养措施等。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
申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或电子)版一式壹份寄送至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推荐目录编委秘书处)联系人:徐 丹:18545076333
沈寅涛:18924239714
收到申报材料后,两家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专家评审组将对通过初审的产品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性能、适老性、售后服务等方面。评审过程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官网和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两家协会之中任何一家协会提出书面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编辑印刷(发布)《推荐目录》,并发放至全国养老机构。
(一)本次《推荐目录》的产品征集优先从《品牌养老机构室内环境健康空气管理规范》(T/CCBD 30-2024)标准和相关标准参编的企业生产的系列产品中选取,不收取任何费用。(二)参与申报的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三)《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将不定期对入选产品进行抽检或对产品质量进行横评,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将会从推荐目录中删除。姜小玲:1571286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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