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三)
2024-06-1410
21.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22.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23.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2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25.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26.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27.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2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29.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属于违反( )纪律行为。30.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情节严重的的,给予(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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