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领域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助推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就协会征集2024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立项申报应立足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行业的实际需求,围绕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智慧管理、智慧产品、智慧服务、基础标准等方面,聚焦智慧化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鼓励将先进的管理方法、设备用品、服务经验、工艺流程等相关企业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在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协会将优先推荐转化为国家标准或民政部行业标准。
提交申请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的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见附件)、标准草案及其他有助于说明团体标准立项情况的文件。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立项的标准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风险。
(三)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及团体标准编制规则。
(四)已经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同一标准,不可同步申请。
立项评审
团标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协会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请申报单位关注立项信息。
联系方式
电 话:15652202108、010-88194103
邮 箱:10071999@sdic.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玲珑天地B座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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