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会同20部门印发实施方案及服务清单,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
2024-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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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儿童权益保障,按照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及民政部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民政厅在前期监测摸排和实地调研基础上,会同20个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宁夏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宁夏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服务清单”)。《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健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措施、做优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服务3个部分明确了13项关爱保护行动工作任务,并以附件形式制定了34项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在健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方面,《实施方案》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各地各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推进,建立了“动态监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对比、家庭监护评估干预、重点对象工作台账、结对帮扶”6项工作机制,提出通过监测摸排、专题研究、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测流动儿童数量规模的变动,为服务传递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在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以制度性的保障举措作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抓手,主要从强化教育、医疗、基本生活3个保障做出安排,要求各相关部门通过优化教育保障、完善卫生医疗保障、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义务教育、疫苗接种、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形成各项民生保障合力,提升流动儿童关爱质量。在做优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服务方面,《实施方案》重点从提升家庭监护质量、加强心理健康关爱、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儿童友好环境4个维度加强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支持,强调相关部门与多元力量的协同,对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度参与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精神文化生活与城市融入给予了鼓励。“‘服务清单’作为《实施方案》的附件,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居所、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在落实国家层面19项清单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了涵盖34项服务内容的‘宁夏清单’,形成‘家庭为基础、政府为兜底、社会广泛参与’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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