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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廖明: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办日常工作,具体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同时,积极指导地方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截至目前,各省(区、市)省级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均保留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主任大多由分管民政工作的省领导担任。各省(区、市)老龄办均设在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处室承担相应职能。市县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正在加紧推进中。
为认真履行老龄工作职能,前期我们协调召开了全国老龄委全体会议、印发了工作要点,对年度老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了全国老龄委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和全国老龄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老龄委、老龄办工作机制。9月11日,我们又召开了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对民政系统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下一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加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每年谋划实施让老年人可感可得的实事项目,出台一批让老年人有获得感的政策措施。二是统筹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优化老年人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三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四是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五是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发展老龄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
《法治日报》记者
今年重阳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鼓励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请问民政部在促进老有所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廖明: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充分肯定了“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所作所为,发出了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的伟大号召,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提出了重要要求。自2003年以来,全国老龄委统筹领导、中国老龄协会具体组织开展“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银龄行动”成为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奉献社会的重要平台。“银龄行动”从5省试点到31省全面推开,形成国家、省、市、县携手发动各领域老专家开展支农支教、健康服务等公益行动的良好局面,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截至2024年7月底,参加“银龄行动”的志愿者总人次已超700余万,开展援助项目4000多个,受益群众4亿多人次。
为推动“银龄行动”拓面升级、提质增效,促进老有所为,鼓励引导广大老年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今年9月,全国老龄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内涵外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拓展了“银龄行动”内容和形式,从以退休知识分子为主拓展到全体老年人,服务内容从以智力援助为主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我们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贯彻落实通知。下一步,将会同中国老龄协会,组织开展好2024年“银龄行动”主题活动,擦亮“银龄行动”品牌,深入推进新时代老年志愿服务工作。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让广大老年人既安享幸福晚年,又在老有所养中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