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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口494.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2.6%
一、加强顶层设计,北京老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老龄事业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北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深改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政府各部门出台配套措施,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这些政策措施,一方面,全面对标中央要求,明确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另一方面,从我市老龄工作实际出发,稳步提高我市老年民生保障和福利水平,全面创新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模式,积极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北京模式”。
二、坚持以人为本,老年民生保障和福利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逐年提高养老金水平。今年,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这已经是北京市连续第32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市330余万退休人员,使他们更好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二是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一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三是关注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服务保障。统筹实施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制度。出台实施困境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政策,确保有入住机构需求的经济困难“老老人”住得起、住得上养老机构。
三、紧贴服务需求,创新完善首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按照“培育一类主体、构建两种模式、实现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依托市场主体开展试点,探索形成了以“一清单、一平台、一张网”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布局建设100个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制定“两指引一方案一协议”,形成区域建设、验收、效能评估管理闭环,截至9月20日,已完成验收60家,其余40家的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针对“老老人”和重度失能失智老年群体照护难题,组织市场主体推出不同内容、不同价位的24小时普惠居家护理服务套餐,累计签约长期上门居家照护服务近1800单。发展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今年计划建设2000张床位,目前各区已建成将近6000张,累计建设运营2.2万张。完善助餐服务体系,推动城六区51家400平米以上养老驿站转型升级、开办社区餐厅,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养老助餐,累计建成运营养老助餐点2256家,覆盖全市四分之三的城乡社区,累计服务老年人12万人,提供助餐服务2788万人次。累计为1.2万老年人完成了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二是搭建全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上线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数字化平台“北京养老服务网”及配套小程序,汇集全市养老机构、养老驿站、养老助餐点、养老人才、志愿服务、京津冀养老等海量养老服务资源,形成养老地图,实现养老服务“一网通查”,服务信息“一网展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诉求“一网通答”,日均访问量4.5万人次,总访问量近2000万人次。三是狠抓养老服务质量。连续多年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推行养老服务合同网签,累计网签7.04万份,基本实现在院老年人全覆盖,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大额预付费和非法集资等风险。四是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在北京养老服务网设置“京津冀养老”板块,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展示北京优质养老机构575家,展示津冀优质养老机构51家、优质养老项目58个。建立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机制,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协同、项目协同、人才协同、医养协同、区域协同和行业协同。
四、倡导友好理念,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开展全国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东城区东花市街道东花市南里社区、西城区什刹海街道柳荫街社区等93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推进“智慧助老”行动。根据老年人就医、出行、社交、购物等智能手机重点使用方向,持续开展300余场“我教老人用手机”“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活动,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三是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连续14年开展“孝星”“孝顺榜样”评选命名活动,已在全市以市政府名义命名“孝星”5.9万名,命名“孝顺榜样”140名。每年的“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四是创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模式。面向高龄、失能、独居、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开展权益保护服务,帮助行为能力较弱的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解决委托代理以及监护问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连续多年开展老年人防诈骗的专项行动,增强广大老年群体识骗防骗能力。五是助老志愿服务蓬勃发展。深化助老志愿服务模式,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推进老党员先锋队、老干部宣讲团、“三新”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引导老干部发挥优势参与社会治理。“京彩时光”志愿信息平台上线一年来,持续助力为老志愿服务,累计注册志愿者4467人,累计服务老人9.43万人次、服务时长2.6万小时,助老志愿服务形式多样,志愿者数量稳步提高。
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老龄产业与老龄事业协同发展
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大力培养专业养老企业和机构。一是政策供给方面,加强政策保障与支持,通过调整优化政府补贴结构、补贴方式和补贴方向,以发挥有限财政补贴的杠杆效应来撬动整体养老服务市场。二是产业布局方面,围绕失能照护、医养康养、康复辅具、适老化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主体产业、关联产业和衍生产业,一体化发展覆盖“产、学、研、销、用”上下游产业链。三是设施建设方面,在确保空间布局合理、交付设施符合标准的前提下,由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帮助市场主体从重资产运营当中解脱出来,改变市场主体投资养老回报周期长、运营难度大、发展举步维艰的局面,让他们轻装上阵,专注于提供普惠型养老服务。四是行业监管方面,聚焦安全质量和行业发展秩序,完善源头监管、过程监管、绩效监管机制,实现养老服务行业的良规善治。
首都老龄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强决心、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扎实推动首都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全市老年人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过几天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华诞。接下来的金秋十月,是我们传统的“敬老月”、重阳节。在此,我谨代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办,向全市老年朋友们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祝老年朋友们幸福安康,福寿绵长!
记者:北京市提出“不断改进‘一老一小’服务,强化‘老老人’服务保障”。请问,北京市在老老人服务保障方面有什么考虑?
北京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汉桥:
北京市老年人身心状况各不相同、需求复杂多元,重点应保障哪些人群、提供哪些服务,需要深入研究。去年,市委明确提出要加强“老老人”的服务保障;本月初,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就是要努力破解这一重大课题。
“老老人”是指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和高龄自理老年人。这些“老老人”是我们养老服务的刚需之刚需,也是养老工作的重点之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老老人”服务保障好了,养老工作就兜住底了。
我们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主要思路:一是突出资源统筹调配,坚持需求导向,把更多养老服务资源向“老老人”聚焦;二是突出发挥市场作用,加快培育品牌化、连锁化和规模化的经营主体,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好供需匹配问题;三是突出医养协同发展,打通医疗和养老衔接环节的堵点断点;四是突出要素支撑保障,从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以上是关于“老老人”服务保障政策的简要介绍,待市民政局会同相关委办局联合发文后,我们还将邀请记者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感谢大家的支持!
记者:我们了解到,金秋十月是全国的“敬老月”,请问,北京市安排了哪些“敬老月”活动?
北京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汉桥:
开展“敬老月”活动,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2010年起,北京市每年在“重阳节”当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敬老月”活动。今年是“敬老月”活动开展25周年,北京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将组织动员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区民政局,落实全国,“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以下活动。
一是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市老龄办会同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为新中国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劳模等进行走访慰问,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
二是丰富文体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市老龄办及各成员单位将开展精彩纷呈的主题活动,主要有:鼓励引导老年人参与老年志愿服务的“银铃行动”。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体活动。如“同庆盛世华诞 共建花园城市”系列主题活动,“礼赞祖国 盛世中华”75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第三届北京老年教育文化艺术节活动,第十届京津冀“银发达人”展示活动。特别是在10月10日下午,市民政局还将在莲花池公园举办北京养老服务家年华活动,向老年人展示推介居家社区各类养老服务,为市场主体老年人家庭提供供需对接平台。届时欢迎老年人及时关注,积极参与。
三是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市公检法系统将通过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组织开展“敬老月”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防诈宣传,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是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敬老月”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老年健康社区大讲堂活动,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以及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
五是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活动期间,市老龄办将会同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度“孝顺榜样”命名活动,等等,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全市有595家医疗机构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达到98.7%
记者:北京市如何提高老年群体健康服务感受度?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截至2024年8月,已完成适老化改造的市属老旧小区1060个
记者:北京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融入了不少适老化改造的内容,使居民的居住品质得到了有效提升。请您谈谈我们在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都开展了哪些适老化改造,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计划?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景涛: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老小区”改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新家园”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扎实推进本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同时因地制宜、同步开展小区适老化改造,完善提升小区适老化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解决老年人、残障人士“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2021年,北京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几年来,《指导意见》已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落地生根。我们不仅对小区的道路、楼房出入口进行无障碍改造,增设扶手、坡道等设施,方便老年人从家门到大门安全、便捷通行;优化公共活动空间,增加休憩设施和健身器材,推进“国球进社区”等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休闲健身场地;还统筹属地政策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在有条件的小区增加老年活动中心、社区食堂等便民服务设施,方便老年人就餐和生活娱乐。截至2024年8月,已完成适老化改造的市属老旧小区1060个,还有600余个在施项目,惠及老年人群约150万人;改造单元门出入口无障碍设施和小区人行道坡化等约1.3万处;社会资本投资补建小区便民服务设施20余个。
二是聚焦居民诉求、破解爬楼难题,形成老楼加装电梯“北京经验”。老楼加装电梯作为改造提升类项目的菜单内容,因为解决了老人们“出行难”“回家难”两大难题而备受关注。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和总结提炼,我们已经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加装电梯“北京经验”,即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业主共同协商,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市级统筹指导、区级组织推进、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做好服务”的四级推进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出“三就”工作法,即“一户申请就启动、达到比例就确认、协商一致就开工”。目前,全市上下对这项工作已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普遍共识。今年年初,我们又推出了“加梯地图”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更多老楼实现“能装尽装”,让更多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残障人士“一键直达”幸福生活。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已累计加装电梯4263部,受益居民约5万户。
三是结合重点专项工作、不断扩面助推提升老旧小区适老化水平。我们以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为契机,指导东城、西城、朝阳、石景山、门头沟、顺义6个申报区,积极推进实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时,结合住建部在全国开展的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推进西城小马厂社区、通州云景里社区和朝阳东方华庭社区等7个社区在“一老一小”、适老适幼等方面的建设,全力推动建设全龄友好的完整社区,成效比较显著,受到了居民的普遍好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难题,加强无障碍环境、适老化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此项工作,不断提升本市老旧小区适老化和无障碍水平,为更多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北京市教工委:目前已形成市、区、街乡、村社四级老年教育办学格局
记者:请问本市为提升老年教育服务和社会参与质量做了哪些工作?
北京市司法局:2023年至今,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988件次
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群:
老年人可通过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村居法律顾问,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获得专门法律服务(我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属于国家法定可以享受法律援助的人员)。同时,结合我局职能,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多年来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从专项服务援老、普法服务护老、调解服务助老、公证服务惠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开展“敬老月”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年初将老年人列入重点群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计划,依托市、区、街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北京法律服务网等载体,结合“敬老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开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在消费、理财、保健、房产等老年群体易受侵害的风险领域开展法治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老年人实施法律援助。对于确因行动不便无法提供现场服务的老年人,可以提供电话预约申请或上门服务。
2023年至今,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988件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300余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老年人涉及房产、遗嘱、继承、人身损害等法律咨询3.36万余人次。
二是推动普法宣传。利用“北京普法”微博微信,“京司观澜”“北京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矩阵,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制作一期普法宣传挂图,可覆盖全市7000多个社区、村,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2023年至今,“北京普法”微信微博推送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养老诈骗、继承、赡养、遗嘱、公证等老年人等相关推文220余条,总阅读量约161万次。
三是指导做好人民调解。发挥村(居)、街乡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普惠便捷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调解服务。如:延庆区组建“老干部海陀山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志愿服务队”、石景山区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参与“老街坊”议事会,充分发挥与北京电视台合作的第三调解室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调解服务获得感。
2023年至今,第三调解室等平台累计化解矛盾纠纷近200件,其中涉及与老年人权益相关的继承、赡养矛盾纠纷166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5490件,其中涉及与老年人权益相关的继承纠纷1687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窗口调解“涉老”纠纷126人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损害赔偿纠纷。
四是持续做好公证服务。突出公证公益属性,为落实《司法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行业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敬老服务月活动,通过为老年人提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与养老机构共同打造“公证+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向群众传递公证温暖;依据《北京市公证协会公证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公证协会关于在公证行业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持续,减免特殊群体公证费用,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
2023年至今,全市公证行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4700余件,减免公证费用1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