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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化名),一个本应无忧无虑享受童年时光的孩子,却因父母的不幸涉刑而面临生活的巨大变故,成为了无人照料的“孤儿”。公安部门迅速将有关情况向民政部门反馈,因市儿童福利院具备较好的生活照料条件,民政部门果断将临时监护的任务交给了福利院,为小明找个“家”。
小明刚来到院里时,福利院就对小明的整体状态进行了入院评估,发现小明除了暂无监护人照料的客观情况外,智力上也存在一定缺陷,一直跟着父母居无定所也未在普通学校上学。针对这个情况,福利院跳出临时生活照料的简单范畴,安排保育、特教、康复各科室开出联合照料方案:保育员们通过温柔的语言、亲切的态度和稳定的陪伴,让小明建立对照料人的信任感;特教老师们通过组织游戏、院内环境探索等适应性行为活动,让小明建立对院内环境的安全感;康复师结合智力水平,在其日常生活中引入OT作业疗法,让小明在上课游戏中适当进行智力训练。在这里,儿童福利院的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在用细致的照料,想为小明撑起一个不一样的“家”。
为了让小明的“家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福利院的老师们带着他体验菜园种植、开展手工制作、去博物馆参观、去游乐园玩耍、吃各种美食等,最近还在民政部门和属地街道的支持下,带着他参加去北京研学。飞机、高铁、大巴……尽管海宁去北京的路程不算近,但福利院的老师要带着小明,亲眼见证祖国的繁荣与强大。从宏伟的天安门到古老的故宫,再到现代化的科技馆,每一处都留下了小明好奇探索的身影和欢笑的脸庞。当看到笑颜绽放的小明,一切风险和艰辛似乎都值了。
而各界对小明的关爱远不止于此。大家深知,亲情的缺失是小明心中难以言说的痛。于是,民政部门、镇街道、法院、福利院几方联络,搭建起一座“爱的桥梁”。通过书信,让小明的母亲得以跨越重重障碍,用文字传递着母爱的温度与力量,通过向小明读信,让小明感受到即便相隔万里,母爱依旧如影随形,大家也希望小明的父母能在社会的这份感化下,有朝一日,以全新的姿态回归社会。
在福利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小明的生活逐渐恢复了色彩。在街道的协调下,小明结束暑假生活,还将去院外就学,更多的朋友,收获更多的友谊。希望,小明在这段特殊的“家庭生活”期间,学会坚强与感恩,相信,无论遭遇多大的风雨,总有爱会为他撑起一片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据此,临时监护成为法定监护的重要补充,能够确保未成年人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缺位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