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分支机构布局,根据协会《章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撤销“福怡助老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2个分支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2个分支机构不得再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分支机构布局,根据协会《章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撤销“福怡助老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2个分支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2个分支机构不得再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