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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积极响应《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陪诊服务行业标准,提升陪诊师专业素养与服务水平。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陪诊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福协陪诊专委会”)在协会的指导下,组织专家团队研发了《陪诊服务发展研究报告(2025)》及《老年陪诊服务规范》(T/CASWSS 041-2025)团体标准,编制了配套《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教材》,同时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能提升服务民生”专项培训行动的通知》精神,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共同推进陪诊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培养一批具备医学常识、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综合能力的陪诊服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培训
合作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内意向从事陪诊服务或正在从事陪诊服务的人员(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高职院校、健康管理机构、社区服务人员、社区普通民众、陪诊服务机构人员)的宣传与培训,并组织培训人员统一参加“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考试。
(二)考核颁证
中福协陪诊专委会指导合作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标准化培训课程体系、在线学习平台及考试查询系统。对通过考试的学员,由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统一颁发“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证书”。
(一)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战成果。
(三)配备专职管理团队,有固定办公场所、培训场地。
(四)组建专业化师资队伍,取得陪诊师督导员、考评员资格证书。
(一)需按要求填写“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合作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二)需提供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一)有意向合作开展“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根据《陪诊师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经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单位须结合属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共同推动陪诊服务人才建设。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5日。
郭彦清 15001356256
康 瑶 13811168290
指定邮箱:pzpx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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