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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发展银发经济的工作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助力加强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满足行业发展需求,根据《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就协会征集2025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立项申报应立足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行业的实际需求,围绕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产品、基础标准等方面,聚焦智慧化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研制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鼓励将先进的管理方法、设备用品、服务经验、工艺流程等相关企业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在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协会将优先推荐申报转化升级为国家标准或民政行业标准。
提交申请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的申请。申报材料包括:《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见附件)、标准草案及其他有助于说明团体标准立项情况的文件。申请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立项的标准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风险。
(三)标准的编写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及团体标准编制规则。
(四)已经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同一标准,不可同步提交申请。
立项评审
团标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就申报立项团体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协会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请各单位关注协会公众号及时了解立项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硕
电 话:15652202108
010-88194103
邮 箱:10071999@sdic.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玲珑天地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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