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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刘立渠 王娟娟 常萍萍 李 健 张 峰
养老机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尤其“4·8”隆化老年公寓火灾的惨痛教训,让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
政策构筑养老机构安全"防火墙"
为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国家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发布《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进一步为安全性监督检查提供了制度依据。这些政策共同构筑了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的监管基石。
安全监管应遵循六要点
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有多个方面,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与设施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人身安全与权益保障、应急管理、制度合规性、心理健康与隐私保护等。其中有6个关键监管要点,具体要求如下:
1.消防安全:是所有安全项目中的重中之重,检查要点分为设施配置与管理。
①设施配置: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应急照明等设备需齐全且功能正常,定期更新。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时刻畅通,严禁堵塞、上锁。
②消防管理:必须定期(至少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严查违规用电(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隐患。
2.食品安全:厨房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严格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加工流程,严防交叉污染与过期食品。
3.建筑与设施安全:建筑结构是安全的根本,需检查房屋抗震、承重验收情况,排查墙体开裂、地面不平等隐患。无障碍设施(坡道、扶手、电梯)必须符合国标,保障通行安全。设备安全同样关键,养老床位护栏、呼叫按钮、防滑地板需完好有效,电器设备(空调、取暖器)需定期检修,杜绝漏电、过热风险。
4.医疗护理安全:是生命线保障!老年人抵抗力弱,需定期消毒公共区域及医疗器具,严防传染病(流感、诺如病毒等)暴发;规范分类处理医疗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医护一体的养老机构必须具备合法资质,药品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资质人员从事注射、插管等医疗操作。
5.人身安全与权益保障。
①防跌倒与意外伤害:浴室、走廊等区域需铺设防滑垫、安装扶手,夜间照明充足。失能老人应配备防坠床设备,并加强巡查。
②防虐待与忽视:通过监控、家属反馈等多渠道排查工作人员言语或身体虐待行为。检查护理记录完整性,杜绝因长时间未更换尿布、未协助进食等造成的忽视。
6.应急管理:必须制定针对火灾、食物中毒、突发疾病等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下能及时联系医护或送医。
监督实施是关键
在监督实施方面,监督检查方式应采取定期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开展全面检查,结合突击抽查方式。多部门联动包括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化监管,利用智慧养老平台实时监测安全数据(如用电、呼叫响应)。社会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投诉渠道,鼓励家属和公众举报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如遇消防不合格且拒不整改者可责令停业,虐待老人或造成重大事故者可追究刑事责任,无证经营或超范围提供医疗服务者可罚款或吊销执照。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消防隐患、建筑与设施缺陷、管理漏洞、服务不规范等方面,常见问题如下:
1.消防隐患(占比最高):设施失效、通道堵塞、违规用电用火。
2.设施设备缺陷:适老化改造不足、维护缺失。
3.医疗护理服务不规范:无资质操作、感染控制差、药品管理混乱。
4.其他问题:卫生不达标(饮食风险)、人员配置不足、虐待与忽视、合同纠纷等。
创新监管模式、引入第三方检查机构是趋势
为确保养老机构的安全运营,监督检查应覆盖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医疗安全、照护安全等多个方面,为提升监管的客观性与专业性,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引入第三方检查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检测机构)是重要趋势。第三方机构应做到“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尤其应关注消防、燃气、建筑、食品、医护等。在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单家第三方机构资质或许无法完全覆盖消防、燃气、建筑、食品、医护等监督检查的需要,可委派具有资质的工作人员组成专家组协同对各个专业领域进行监督检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未来十年养老服务发展指明方向:健全服务网络、扩容提质增效、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加快长护险落地。在此背景下,养老机构发展将呈现服务需求化、科技应用普及化、服务人员专业化、机构发展规模化连锁化、医养结合紧密化五大趋势。相应地,安全性监督的发展趋势也将更加清晰,唯有筑牢安全防线,方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让养老机构成为老年人幸福晚年的可靠港湾。